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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只有一個,廣告方式有很多種,看倌自由心證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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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建宏 於 2010-7-10 22:24 發表
有人對電腦很懂.可以將匿名者改變.設定成任何名字
小心挑撥離
心理如果沒有 不用怕被挑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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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建宏 於 2010-7-11 10:39 發表
記得有一人下標我賣場的茶.價位200以下
結果棄標沒買.打電話過去還裝成斷訊.3通之後我就不打了
有顯示號碼也不回電.在t4u短訊留言也不回
後來得知這人就是挑撥是非的人
想知道是誰請電0921903459
GYY拍的.假茶.仿茶.錯誤的普洱茶牛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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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23樓 的帖子

因被我打擊到你家假茶所以對我不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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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lee480318 於 2010-7-10 22:26 發表
這帖擺明了就是惡意的亂搞帖
大家應該都看清楚了吧.

有人愛凹就讓他去凹,我不想浪費這種無意義的時間
言盡於此,不再回應,愛凹的請自便.
沒錯.是的.有如做作的美女很多人喜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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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建宏 於 2010-7-11 10:49 發表
因被我打擊到你家假茶所以對我不滿?
建議見紅把下標你賣場的茶.照片貼上來?
看看是賣場的茶有問題?還是下標人有問題?
不然打電話.人家怎麼會裝成斷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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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26樓 的帖子

爛咖必殺技 網路討罵、提告索賠tea,t4u3 b, G" x- k$ B$ b% H/ J
更新日期:2010/07/10 03:12 陳慶居/苗栗報導
; H* j% ~/ S  P! s, z1 R6 mtea,t4u中國時報【陳慶居/苗栗報導】tea,t4u9 _- O. p: j  B+ Q% J4 G5 u
tea for you8 Z5 c# b0 }% j9 i5 P

' \7 P3 r% A1 o& ]% H. k3 |0 J& y- ?Tea For You 茶藝論壇小心!網路討論交流暗藏陷阱!台北縣陳姓男子,多次在網路「技巧性」張貼具挑釁性文章,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「訐譙」內容回擊,再藉機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,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「和解金」。陳男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;檢警懷疑他專用這種方式牟取和解金,呼籲網友謹言慎行。www.t4u.com.tw0 K% R$ S0 v& {& E. {9 g, s6 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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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h4 z# `- ~' Y) V. l( [+ T# G( itea,t4u苗栗檢方最近偵辦陳男控告張姓網友恐嚇案,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,但張涉嫌妨害名譽部分卻被起訴,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tea for you; O9 }2 e( X- X0 h3 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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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 A# \2 k  ~6 WTea For You 茶藝論壇這件官司源起於張姓網友在露天拍賣討論區發表「家附近幾隻流浪狗被可惡小孩虐待」言論,陳男便以暱稱「濫咖必殺」之名質疑其內容真實性,張心生不滿以「幹」、「他媽的有種就不要回」、「隔空捉藥的騙徒」回罵,經陳男提告後,張因這些具侮辱性言詞,被認定有妨害名譽罪嫌而遭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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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警事後查證,設籍北縣三重的陳姓男子,九十五年起,即在露天拍賣討論區,及雅虎奇摩拍賣討論區,以暱稱「爛咖必殺」對張貼文章的網友留言,其內容極具挑釁意味,當對方被激怒回覆反擊時,再據此提出告訴,欲藉刑事逼使對方付錢和解了事,類似的刑事告訴案,超過十件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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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智評表示,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措詞小心,刻意閃避刑責,卻又挑釁激怒他人。例如廣泛指「討論區就出一些混蛋」;在虐狗文章中指「其實小孩那樣也沒什麼,不過就是好玩」,甚至嗆聲要對方「請個新帳號來嗆,我看,十之八九是個被我教訓過的手下敗將,我教訓人是有本事,你要有種,可以不和解,有人逼你嗎?不和解,你就等判刑」等等,在在都暗藏陷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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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男事後還大剌剌在網路公開收到一、二十萬元和解金,檢方偵訊時也自承提出刑事告訴後,有些案件獲一萬到三萬不等和解金,但辯稱總金額記不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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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智評說,時下網路討論交流盛行,像陳男對不特定對象攻訐,巧妙規避刑責,而回應反擊者,可能衝著他而來,無意間就會掉入其陷阱。檢方提醒網路使用者在網路言論,如對特定對象發表足以貶損人格評價之言論,仍受實體刑事法律之規範,不因網路屬虛擬世界而有不同評價,網友不可不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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