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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2樓
發表於 2010-10-25 12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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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說實在的茶是用來喝的,有沒有回收都沒關係;
如果要把茶當作投資,那就要看你可以承受甚麼情度的風險,
能否賺錢,這都不是賣方的責任,因為投資與否是你個人的事,
即使賣你的人是訂製者也好,如果賣家願意回收是那個賣家人好,
說到底買賣本來就有風險,買錯了也是一個風險,但買家就必須負擔買家的風險,
你總不可能把你要負擔的風險要賣家要承受吧~!因為做決定的人是你自己,不是嗎?.
kyon 發表於 2010-10-25 12:32
能否賺錢不是賣方的責任---這句話我同意
但是,能不能流通,賣方一定要負大部分的責任
舉例
某甲去北韓投資,用美金換了北韓的錢幣,到了北韓後,發現北韓幣值大跌加上政情不穩,不適合投資,於是又想把北韓幣換回美金,豈知北韓政府卻告訴你:恕不兌換,請你把北韓幣自己慢慢花光吧------這樣合理麼?(不好意思這種事情真的發生過)
再舉例
某乙看了電影,也想在湖邊蓋一棟城堡別墅,於是花了大錢請仲介商幫忙在日月潭旁邊買地,等到要申請建照的時候才知道這塊地屬於水土保護地目,不能蓋房,某乙找仲介商理論,答曰:買賣本來就有風險,買錯了也是一種風險----這樣合理麼?(現在法律已經規定房屋仲介商要有告知的義務,例如是否為凶宅,是否危樓,是否漏水...請問,如果賣方不告知,這種風險難道要買方承擔??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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