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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抗議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yung_5826    時間: 2011-9-26 14:24     標題: 抗議

1,為什麼幾個贊助商可以每天洗版,所售的東西又是重覆
2.為什麼熱門主題都是一些漫駡主題  可以刪掉嗎
作者: 走火入魔    時間: 2011-9-26 14:35

開車上路 難免遇到塞車
只要自己專心 注意交通規則
總會安全到達目的地
作者: 阿享    時間: 2011-9-26 14:55

競爭激烈    也可以炒熱氣份      不會太悶
作者: peter    時間: 2011-9-26 15:14

其實最近全部都怪怪的
有的贊助商一元起標但是設一個底價
比方說2000
大家就一直亂喊
又有一種明明就說2000起標
但是就是有人要喊100
根本就是亂喊

個人覺得這樣更應該警告一下
也難怪有一部分帳號被封的人常常不服氣
作者: 若水    時間: 2011-9-26 15:16

論壇自由風..習慣了
個人推測
站在杜老大的立場..每個人都是成年人..先自重才能得人重
贊助商他不得罪..消費者他也不得罪..採取生態平衡自由機制..
您想...很多人都看得出來洗版..所售東西又是重複
相信很多人..都會跟您一樣不喜歡贊助商..這樣的行徑
那...到時吃虧的會是誰??

另外...有人故意要來論壇發帖鬧的...這8年多來...是誰??大家心裡都很清楚
也不想跟著他回帖鬧下去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每個人都會以自己的觀點
希望  老大該如何如何管理..對論壇較好
別忘了..論壇是因為自由風..才能納百川....也是希望每個人都能自我尊重
當然大家感情好..嘻笑怒罵..是網路樂趣所在..相信這樣氛圍很溫馨
至於惡言相向..在討論時..有時難免會動了氣..私下時一見面一杯茶...也就釋懷
最怕的是...為利睜眼說瞎話..看..了讓人傷心
再高明的商業包裝與炒作..日久見人心..自然而然..久了我们心中會了解一些真相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論壇沒有我..他還是存在運作
論壇消失了..我還是在喝好茶
作者: 田庄人    時間: 2011-9-26 16:03

回復 5# 若水


    早上在烏超版,的部落格上,才看到xx子前輩,批評論壇不尊重茶友,現在若水大大說論壇是因為自由風..才能納百川.我真的看不懂,為何您们認知差那麼多
作者: 若水    時間: 2011-9-26 16:42

有些事..在論壇待一些時日..自然能了然於心
不是三言兩語能說清楚

個人只知道....我所抱持的心態是甚麼
愛一個園地是包容..善解..與關懷..能力所及時~能支持多少算多少
愛一個園地不是用批評在解決事情..當然.有意見反應是對的..這樣才會融合與進步

個人對論壇有所意見時..會短訊或電話溝通
至於對方接不接受..也是在於對方

相同的...論壇是杜老大所架設的
當初那些有義氣的茶人..應該很能了解當初創設論壇的本意
慢慢的..人氣旺了.已經像商業論壇了..
有那些人本身懷著何種心來論壇註冊..應該自己會了解
我不是他们..是無法去揣測..也不用去想..能平安愉快喝茶就好..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如果要離開論壇..不用登入就好
愛一個地方..不需要投一顆炸彈..或背後批評..當然..會私下討論是在所難免
每個人都在學習..沒有絕對的對錯
喝茶是讓自己心靈沉澱..也是好好欣賞茶的美
若讓這些是是非非擾心田..那不上論壇也罷
但也可以把它當連續劇來觀賞
就看自己囉
作者: 阿享    時間: 2011-9-26 17:17

任  何事情     太多或太少都是一種病        天才太多~容易形成黨錮之禍

白吃太多~跟大陸論壇一樣搶沙發            沒有人來亂~自然界中也包容精神分裂的生物

每天都在標 ~ 沒有人願意用正常價錢買好的產品              沒有發標~ 生意門可羅雀

控制成金字塔的人性結構~ 累壞管理階層
作者: CRATHCO    時間: 2011-9-26 17:23

有些事..在論壇待一些時日..自然能了然於心
不是三言兩語能說清楚

個人只知道....我所抱持的心態是甚麼
愛 ...
若水 發表於 2011-9-26 16:42


说的好,论坛真的是五花八门,有为私,为公,有无私奉献,有为名为利,真是人生百态。
作者: yung_5826    時間: 2011-9-26 19:53

回復 10# 頑皮豹


    贊助商限制發帖數
    沒建設性的帖子,該刪就刪
作者: 田庄人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0:09

我逛了一些之前帖子,這裏發言的確很自由,南前輩說的是不尊重茶友,不是說不自由,而不尊重茶友,這類的話語內容,再他之前論壇帖子曾出現過,也不能說他在背後私語,我想應該大大们,心量大,很主張言論自由,不會在乎,被批評,你說的是有道理的廢話,我看南前輩心量小,看茶友被講這樣,就如同尊嚴受損,說真的有這麼嚴重嗎?那麼多資深茶友,對被批評,內容是廢話,多沒關係你在乎什麼?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0:43

提示: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
作者: minca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1:02

**** 該帖被屏蔽 ****
多參 發表於 2011-9-26 20:43

非該部落格原作者 非經作者同意不該予以連結

故加以屏蔽

歡迎表達自己意見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1:15

提示: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1:16

提示: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1:17

有說明出處,且版大如何認定 作者沒同意呢? 或不同意呢? 就加以屏蔽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1:22

我是幫忙找出南大退出的理由,直接貼原文網址,又不是轉貼文章,為何加以屏蔽?
作者: 584426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1:31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minca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1:51

**** 該帖被屏蔽 ****
多參 發表於 21-9-26 21:15

投訴區是讓你表達自己的意見

如果烏大或是南兄有意見會自己來表達

你有何權力幫它們轉貼呢
作者: 584426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00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584426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02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minca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14

本帖最後由 minca 於 2011-9-26 22:42 編輯

我先自首  584426是我禁言的
以我的研判 這帖也是同一人發的 不過發言沒啥問題 就順其發展
因為看鬧的不過癮 沒引起爭吵 於是分身又來了
(這裡原本是寫出他的其它分身 因茶友建議  故刪除)
禁言對你沒影響 反正就繼續用分身吧

只要不惡意批評 不攻擊  不情緒發言 我是懶的理你的
作者: minca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24

本帖最後由 minca 於 2011-9-26 22:29 編輯

收到了一段短消息

2011-9-26

hyxfan 2011-9-26 22:20
你不要栽贓
那帖不是我發的
你找個會查IP的看看
你把最後發言砍掉
不然後果自負
轉發

minca 2011-9-26 22:22
我說了  我是研判
如果要告我  跟我要個人資料  然後給我你的個人資料吧ˊ
轉發

hyxfan 2011-9-26 22:23  
我不會打狗
我會直接打主人

hyxfan 2011-9-26 22:23
你這種咖
還不夠格讓我告
轉發

hyxfan 2011-9-26 22:25
你等著吧

大家看看吧
作者: hyxfan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34

我說你成天找南地子磳茶喝
現在拿南弟子說嘴
這樣不厚道

你心虛了
不是嗎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35

首先看到 南地子不再發言的帖 http://jft4u.com/chat2/viewthread.php?tid=27462
大家不是也都不解為何南地子要退出?
後來看到這帖的6樓才了解烏超版的部落格有說明,我只是針對大家的疑問,轉帖網址
這樣也不是轉貼文章,只是表明何處有說明南地子不再發言的解讀,沒有違反智慧財產權吧
作者: hyxfan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43

笑死人
22 和 23樓的發言
跟26樓不一樣嗎
26樓變可公評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48

提示: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
作者: idiot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51

多參大大:  u 超版ok 您轉 他是可以解遮蔽的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53

那我 26樓的連結,是否也要t4u同意?
作者: 若水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55

回復  若水


    早上在烏超版,的部落格上,才看到xx子前輩,批評論壇不尊重茶友,現在若水大大說論壇是因為 ...
田庄人 發表於 2011-9-26 16:03



個人依照常理來推想...純粹是個人推想....就事論事..不對人.
如果說茶友不被尊重.....是茶友本身的感受??還是其他個人看到的感受??
有沒有被尊重應該是當事者本身來認定

還有...入境問俗..出外看天氣..入門看人意...大家都是成年人..都是因茶而相識
一回生..二回熟...相識久了..知個性了..知論壇文化了...大家都會成為好茶友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脾氣每個人都有
我個人修養很差..脾氣也不好
但當我講錯話..做錯事..被人唸時..當下也會很不服氣
過些時日心平靜後.....自己捫心自問...還真的有不對的地方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讀經..不如了解經意
了解經意...不如行經之意
每個人都是在修行...修行從小處著手..能讓眾生風火平息..讓大家心情平穩也是正等怖施
以上這段是給我自己警惕的
以後如果我有作錯..懇請  田庄人兄給後學鞭策提醒..感恩合十頂禮  在此先行感謝

ps:所謂(修行)即是~~修正行為
作者: yung_5826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55

又不是要各位茶友來扒糞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57

回復 29# idiot


你的意思是要我跟  u 超版來解遮蔽?
作者: idiot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2:58

回復  idiot


你的意思是要我跟  u 超版來解遮蔽?
多參 發表於 2011-9-26 22:57



    或是來說他同意您轉貼啊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3:02

回復 34# idiot


    那我 26樓的連結,是否也要t4u同意?
作者: idiot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3:07

本帖最後由 idiot 於 2011-9-26 23:09 編輯
回復  idiot


    那我 26樓的連結,是否也要t4u同意?
多參 發表於 2011-9-26 23:02



    我無權也沒立場回答  

外連不是自己寫的至少要對方同意
也算是基本禮貌啊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3:08

回復 34# idiot


    請問2個問題
1.《 文章轉貼區 》的轉貼文章是否也要原作者的同意?
2. 只貼相關文章內容出處的網址是否也要原作者的同意?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3:10

回復 36# idiot

那《 文章轉貼區 》的轉貼文章是否有履行你說的基本禮貌?
作者: hyxfan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3:17

回復  idiot

那《 文章轉貼區 》的轉貼文章是否有履行你說的基本禮貌?
多參 發表於 2011-9-26 23:10


你應該也快被封了
他只是藉口
在掩耳盜鈴
你再窮追猛打
就會見肖轉生氣
那個杏林
不也是未經同意就轉載
他們不也去拍手叫好

只許州官放火
不許百姓點燈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3:20

回復 36# idiot


    所以說《 文章轉貼區 》的轉貼文章,在你認為是沒基本禮貌?
另有違反智慧財產權嗎?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3:21

回復 39# hyxfan


我只是在追求真理.沒必要封我吧
作者: hyxfan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3:29

回復  hyxfan


我只是在追求真理.沒必要封我吧
多參 發表於 2011-9-26 23:21



你踩到他的痛腳了
你是用連結
註明出處
反而符合智權

你還真以為他是為了你連烏大文章才封鎖ㄇ
睜眼說瞎話
莫此為盛
作者: 多參    時間: 2011-9-26 23:51

回復 42# hyxfan


    我只是奇怪,我貼烏超版的部落格網址,就被屏蔽,說我沒經烏大的同意
那《 文章轉貼區 》的轉貼文章,為何不去屏蔽呢?
難到沒原作者同意只能轉貼文章,不能貼作者的部落格網址?
有人懂嗎?請告訴我正解
作者: 045045045    時間: 2011-9-27 00:01

關於南地子兄退出論壇討論一事(退出討論不等於退出論壇).小弟雖然有跟南兄多少討論過.但是小弟絕對不敢亂加評論.因為小弟並非南地子本人.跟南兄討論也只是片面的方向.所以也不敢也不願意去討論或是妄加解釋.其他的茶友也一樣.不是當事者本人.也請您在當事人現身說法之前.不要妄加猜測.也請不要轉述別人的說法.再添加自己的解讀.畢竟.我們都不是當事人.
另外HYXFAN茶友您說minca兄常找南地子兄磳茶喝一事.事實上小弟也常常去找南兄或是小帥哥喝茶.
小弟相信只要您有空.而南兄也有空.他會非常歡迎所有的茶友去找他喝茶交流的.對象包含您在內.
作者: 南地子    時間: 2011-9-27 00:31

不再論壇發言,依舊造成不少人困擾,

個人轉貼,在烏大部落格的留言, 一個愛茶人,看到茶友不受到尊重,還能若無其事,那還有何尊嚴,做個茶人,就算我是個茶商,我也不能為五斗米,來踐踏自己的良知跟尊嚴, 有茶友勸我,別出頭,會影響生意,好好賣茶就好,我告訴他有很多事,是不能用利益去衡量,尤其是對人的尊重,何況這些人都是同好茶友......謝謝烏大發聲,弟爭的絕對不是個人一口氣,而是茶人的基本尊嚴跟尊重...........南地子
作者: minca    時間: 2011-9-27 00:40

本帖最後由 minca 於 2011-9-27 01:01 編輯

"請MINCA把25樓砍掉
不然
我會讓稅捐機關
把Tˋ4U整個翻一遍"

又有一段這人"hyxfan"說的話  讓大家看看   
投訴區不是就該公評嗎
作者: 一貫三    時間: 2011-9-27 00:41

回復 43# 多參


唉~你很倒霉,遇到一些XXX。
以下針對你提供鏈結的適法性,供你參考︰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1749號刑事判決稱:「被告縱有藉由網站間鏈結方式,使一般使用者得透過網站以進入其他網站之行為,既未涉及他人著作之利用,自無重製、公開傳輸等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犯行,洵堪認定。」
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5年03月07日電子郵件950307函釋:「將他人網站之網址轉貼於自己的網頁中,藉由網站間連結之方式,使一般人得透過您的網站以進入其他網站之行為,因未涉及利用他人著作,如未取得授權,仍並不會造成對他人著作財產權之侵害。不過仍請注意篩選連結的網站,如果明知他人網站內的著作是盜版作品或有侵害著作權之情事,而仍然透過鏈結的方式,提供予公眾,則有可能成為侵害公開傳輸權之共犯或幫助犯,將會有侵害著作權之危險,請特別注意。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5年12月13日電子郵件951213函釋:「如果明知他人網站內的著作是盜版作品或有侵害著作權之情事,而仍然透過鏈結的方式,提供予公眾,則有可能成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人公開傳輸權之共犯或幫助犯。」

作者: teddysu    時間: 2011-9-27 06:26

開版大的2個問題.剛好問到這次紛爭的核心...可是...又越扯越遠了^^......

以下是個人的簡單看法.參考就好.不看也行^^ (本來不應介入的.但還是忍不住.說錯別K我喔)

1. 管理人員對站上的圖文有管理之責.如果有法律問題時.他們可是會受到牽連的.所以在他們的手上才會有 [刪除] [屏蔽] 等功能. 這些權力是不容挑戰的....挑戰了應該也沒用.除非是換人做^^
2.現在的一個大問題是.[標準不同] .同樣的一件事卻有完全不同的處理標準.我個人可以理解特殊會員可以有特殊待遇.但如果太特殊.又太沒節制.這對一般會員來說.就是另一種 [特權的階級暴力] .擺明了一般會員就是要受欺負的(使用版規處理即可).這樣的狀況應該會對網站的經營產生不良的影響.應設法調整..
3.建議規定投訴人發帖投訴之後.只能有發帖人與管理方對話.其他人不得介入該帖.否則會變成打群架
4.必要時.建議使用 [隱形投訴區].相關投訴不在頁首的排序裡.避免投訴帖佔據版面.或是另開 [申訴留言板].專門處理申訴.不要在主版的版面裡處理.看起來會很亂.也會讓人不舒服...(我就是因為看了護是很舒服.
5.最後...太多的申訴帖.永無止境的對幹.對我們這些不相干的茶友們來說.也是另一種有形的揉躪.甚至是一種 [文字暴力] .美天都看到一些情緒性的發言.要心情好真的還蠻難的^^~

拉雜一堆.最後只有一句話.請互相尊重.如果不能互相尊重.找到同理心.這紛爭是永遠沒辦法結束的!!! 所以...站長您的多辛苦了^^

<<< 本來寫了一篇比較辣的.但想想...我幹嘛呀...又沒我的事.只是雞婆而已^^...  所以有又寫了這篇比較溫的... 看看就好.反正也不知有沒人會看.時間到了就刪了吧.感謝^^\  >>>
作者: 045045045    時間: 2011-9-27 07:46

又不是要各位茶友來扒糞的
yung_5826 發表於 2011-9-26 22:55



    小弟覺得這個回應被警告.有點冤妄.在小弟看起來理解的意思是.發帖者開這帖並不是要讓某些茶友來這回應一些跟主題無關的是非.
把這帖弄得臭不可聞(扒糞)
作者: DanKunmu    時間: 2011-9-27 07:47

>>為什麼熱門主題都是一些漫駡主題  可以刪掉嗎

在短短一兩分鐘以內
為何某些主題會變成如此熱門
(文章大概刷了快兩頁半,且井然有序)
後學不敢胡言
只好選擇把這幾張圖給各位壇友評論
供參
...
fffink1689 發表於 2011-9-27 04:20


三f 版:
個人感覺版大懷疑主義 過了頭
這裡前斷日子 改變成 不允許 認證會員 登入
你看 一堆遊客 不得其門而入 無效訪問
想推論 什麼??XX
遊客登入不了 能看帖嗎 既然看不了帖
試問又怎麼讓 難地子前輩投訴帖 瀏覽變成 熱門
我有點角色錯亂
到底 會員扮板主 還是 版主扮會員

作者: 若水    時間: 2011-9-27 08:06

懇請身份尊貴有很多分身的.黃先生節制
勿把此主題偏離了..感恩您的配合.....
作者: DanKunmu    時間: 2011-9-27 09:03

懇請身份尊貴有很多分身的.黃先生節制
勿把此主題偏離了..感恩您的配合..... ...
若水 發表於 2011-9-27 08:06


致管理此版兩個版大
以及 若水超版大
今天再多說兩句
不要再無限懷疑主義擴大下去
你們想要標靶治療(化療) 某個你們眼中的癌細胞
其結果是一群正常活耀的細胞(會員)都被一並給封殺了
到現在三f版大還在懷疑是否有不正常會員搗亂
若水超版大你們似乎不明白情況有多茶友關注
建議去http://www.google.com.tw/
輸入:t4u
u大致t4u茶友一封信現在覽量居第二&第三位......
作者: yung_5826    時間: 2011-9-27 17:27

又占了一個熱門主題本非所願
可以刪掉嗎?
贊成的加持一下.....

作者: 捨    時間: 2011-10-3 22:14

各位前輩賢拜好

有關這裡爭論的情形,看起來像火燎草原,愈燒愈烈,來這裡算是資淺後輩,當無批判之餘地!拜讀前面先進前輩的意見,不管事正面或負面,都讓自己有很多收穫,為使T4U能夠有制度有機制又能享有自由發言權,後學建議版主(委屈您們了.常受無妄之災):

1.另闢爭論版塊區:在這版塊可自由發言的,但必須遵守當地法律之規範,因而違法經判決確定者隨同註銷帳號.
2.非爭論版塊區(主題性版塊):不得以類似此帖性質開題,倘開題人第一次有攻擊性字眼,因而引發爭論時,由版主移動至爭論區,所有發言帖不列計分紀錄,第二次犯者逕予屏蔽並扣威望與金幣(版主衡訂),第三次犯者降級並扣威望與金幣(版主衡訂).第四次犯者註銷帳號,不得有異議.

此二種版塊區隔法,可維護針對以主題發言者,就事論事,對於有言論批判偏好者也能兼顧其自由表達權益,亦凸顯本論壇的多元性!當然也要呼籲會員要體恤版主維護秩序之辛勞心境!後學推定應該是沒有薪資報酬的義務事務吧!

倘發言不夠嚴謹,造成您的不悅或不舒服,先向您致意!也希望有更多先進朝正面思考,或者願意協助補強所提建議,使這裡更好?!請指教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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