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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7# Brian1203

其實公務員裡面
最奇怪的制度是公職醫師

公務員如果收紅包
刑法121~123
以及貪污治罪條例
就是在談如何處罰收賄

可是公職醫師
一樣有銓敘
服務期滿一樣可領退休金
然而因《刑法》修法後 (2006.7.1)
公職醫師卻不算公務員身分
除非該醫師負責醫院採購業務

否則收病人紅包和廠商回扣
也不會用貪汙罪治罪
因為不是公務員

從法律觀點來看
這是匪夷所思之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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